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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她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

发布日期: 2024-02-21 11:06:49 来源:新闻中心

  最近,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向云(化名)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明明没有性病,只不过为挣点小钱出去站街卖淫,为何竟因涉嫌传播性病罪被抓进号子里?于是她向专门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小羁求助。案件还应从向云的风流史说起。

  向云在2017年卖淫时已达54岁,但她会保养,又善于打扮,这让她看起来就像是30几岁的美女。她长期在黄埔区联和街道暹岗村一带卖淫,“生意”可谓火爆。

  但这终究逃不过公安机关的火眼金睛。2017年9月的一天,向云照例在暹岗村招揽“生意”,当她和一靓仔在其出租屋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一查,好家伙,向云已经是长达30多年的卖淫专业户了,曾经被多次行政处罚过,甚至在行政处罚时被查出过梅毒!这…你有梅毒还出来做“生意”,这不是涉嫌传播性病罪吗?于是向云被刑事拘留,最后被逮捕了。

  那么,这么明显的梅毒病史,而且还在公安机关“挂过号”,向云又为何跟小羁投诉说自己不存在性病?难道她是想“抵赖”吗?

  向云被拘留后,办案机关曾组织某医院对其检验,结果TRUST试验、TPPA试验均为阳性,结合其梅毒的病史明确,医生诊断其患有梅毒。看来,向云确实有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卖淫的重大嫌疑,符合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

  向云在与驻所检察官谈话时,反映其所患梅毒已于2014年治愈,当时医生已明确告诉其这一点。而她在被逮捕前曾经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为清楚自己是否真的患有梅毒,她曾到中山三医院检查,结果是“TRUST试验阴性、TPPA试验阳性”,但当时用的是“李梅”的名字,没有将相关病历资料提交给办案机关。

  因向云被捕前某医院的诊断结论是“TRUST试验阳性、TPPA试验阳性”,而中山三院的诊断为“TRUST试验阴性、TPPA试验阳性”,故证据出现重大变化,当前向云是否有梅毒不能确诊、是否明知自己有患梅毒的故意不能确定,为保护嫌疑犯的合法权益,刑事执行检察部于是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向云被取保候审。

  公诉检察官经过组织医院重新检查、向不同的医学专家咨询意见,最后终于明确:

  专家意见:“TRUST试验阴性”代表着该患者患有的梅毒疾病在临床上已受控,达到临床治愈,此时患者不需要再用药了。而经连续的检查,TRUST试验结果都是阴性时,说明患者病情稳定,不需要用药,也不具备传染性。“TPPA试验阳性”表明患者曾经患有梅毒,不管他是否治愈,这项指标都会呈现阳性。

  向云2014年就医记录、被捕前其自行去医院检查、捕后检察官组织的复查均显示其TRUST试验阴性,故她的梅毒已临床治愈,不具有传染性。

  最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邀请广州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第三方医院)专家到会,解释本案医学检验结果,最终向云被决定不予起诉。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案件证据出现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嫌疑犯、被告人所为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的建议,其目的是防止冤假错案。

  本案的办理过程,就是黄埔区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高度负责任的过程。针对嫌疑犯提出的不同意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公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核实案件证据,去伪存真,最终维护了嫌疑犯的合法权益。

  当前,在捕诉一体化的改革背景下,黄埔区院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作为刑事诉讼监督的重要抓手。因监督效果明显,我院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已连续二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